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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時,鈑金、烤漆是否應計算折舊?

車禍賠償時,鈑金、烤漆是否應計算折舊?2019-10-22 法院在車損的賠償金額的判斷上,會計算折舊,不會像修車廠估價單所示金額那麼多,但並不是所有的項目都需要計算折舊,民眾在調解、訴訟前應該做功課,免得不小心喪失權益喔。 零件才需要計算折舊 最高法院77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意旨:請求賠償物被毀損所減少之價值,得以修護費用為估價標準,但以必要者為限,例如修理材料費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 最高法院80年度台上字第2476號判決意旨:關於賠償車輛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得以修復費用為估定之標準,但以必要者為限(如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 所以實務上會計算折舊者,係指「零件更換」而言,以新零件替換掉原本車上的舊零件,應予折舊,如果是超過車齡5年的車,零件會被折舊到只能求償10%。 工資,板金,烤漆不計算折價! 工資本身就與材料、零件無關,是人力成本的支出,概念上不需要計算折舊,所以工資支出可以全額求償。 鈑金部分,實際上的性質也是工資,鈑金並不是更換零件喔,而是車體修復的人工工作,亦包含烤漆在內,所以也不需要計算折舊。 而消耗性噴烤漆材料,非屬零件,需另行計算調色塗裝之時間,衡情亦屬工資;且因不具獨立價值,僅能附屬他物而存在,並須與他物結合,方能形成功能之一部,故應無再予折舊之必要。 資料來源: https://www.lawyerli.tw/l/%E8%BB%8A%E7%A6%8D%E8%B3%A0%E5%84%9F%E6%99%82%EF%BC%8C%E9%88%91%E9%87%91%E3%80%81%E7%83%A4%E6%BC%86%E6%98%AF%E5%90%A6%E6%87%89%E8%A8%88%E7%AE%97%E6%8A%98%E8%88%8A%EF%BC%9F/

如何給車主解釋,汽修工時費究竟是怎麼計算的?

如何給車主解釋,汽修工時費究竟是怎麼計算的? 2018-05-11 由 楚安汽修資料 發表于汽車 關於修車工時費的爭論從未停止過,但實際上,工時費的計算是有一些標準的,合理的工時費計算應該科學,既要車主認可,又要有利潤,裡面很多學問。很多車主很不明白為啥會出現工時費高於配件費的情況,看看以下的計算工時費方法,也許能解答困惑。 說工時費之前,我們先來看一下整體的維修費用的計算方法: 車輛維修費用=工時定額×工時單價+配件價格×(1+加價率) 車輛維修費用=工時費+材料費+其他費用 工時費=工時定額×工時單價 名詞解釋: 材料費 指維修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外購件費(含配件、漆料、油料、輔助材料等)和自製配件費。一般都會附上材料價格清單,這部分費用占修車費用很大比例,應該格外關注主要材料價格。 工時費 指維修工人完成一項保養項目所需要的費用,每個工時的費用,各個廠家都不同。 其他費用 這包括外加工費及材料服務費等,一般來說,這個費用應該很少出現,並且需要註明實際情況,如果比較多,就要注意有貓膩了。 2. 再來說一說汽車維修工時費時間計核的特點: 目前,我國各省、市、自治區均頒布了地方性的汽車維修工時定額及收費標準(以下簡稱《定額標準》),雖其工時單價與工時定額各有差異,但其計核方法與遇到的普遍問題則是基本一致的。 對於工時所包含的內容:要正確理解工時定額,首先應該認識到:工時不等於施工時間,按照可靠性理論中對維修時間的定義: 維修時間應由以下幾個時間組合構成: a.維修準備時間(包括業務接洽,生產計劃、調度,生產場地、工具、配件準備等工作時間); b.車輛故障診斷時間(含維修前檢測、診斷時間); c.實際施工時間; d.試驗、調試時間; e.場地清理時間。 既然工時費包含以上內容,我們來簡單計算一下,目前平均修理技師的工資3000元左右,大師傅在6000~7000元,為了計算直觀,我們暫定4200元工資,每月上班30天(不休息),每天是140元,每天工作8小時(實際都在9~10小時),平均每小時工資17.5元,那麼工時定價有的只有12元~18元/每小時,這樣的工時費等於老闆一直在貼錢開工資,還沒算其他費用,這是按標準工時計算,也就是每小時工時費。 規範的4S店一般每小時工時費都在100元以上,歐洲大品牌400元左右,他們的配件定價自然也就在合理的競爭範圍以內。所以12元~18元的單位應該是以5分鐘為一個單位來計算,事實上很多企業不知道這些,含含糊糊,混淆計量單位,也就是和「小時單位」混淆。 常碰到這樣的情況: 在開放式維修作業(允許客戶進入生產區「守著」技工修車)的企業,客戶在車輛竣工結算時,會提出對工時數的計核異議,因為他們對完成該車維修僅用了多少時間是親眼所見,而計費卻遠遠高出這個數字。 維修企業結算人員往往不能圓滿解釋計核工時的來歷,僅告知用戶是從《定額標準》中查出的。雖然客戶也查看了《定額標準》,但總感不服,其癥結就在於客戶把維修時間中的「 實際施工時間 」當成了維修工作總時間,客戶就認為亂收費、不合理、價高、欺詐,對此維修人員自己應該首先清楚工時時間的構成,向客戶解釋、說明。 3.然後是工時費所包含的內容: 在對內計核工時費提成時,也常常遇到基層班組或技工對工時結構與工時費的誤解。 作為企業有關管理人員,應當向班組或技工個人解釋清楚,說明他所施工完成的工時構成部分(實際施工時間那一部分)和工時費所包含的內容。 無論工時單價法定多少,工時費都應包含以下內容: 工時費包含以下內容: a.上繳給國家和地方稅務部門的稅金; b.經營、生產與管理的固定成本; c.經營、生產及管理費用; d.應完成的利潤。 企業應按上述項目所占的實際比例,計算出合理的工時提成比例,並作出說明,首先使員工明白,再使客戶信服。 4 業內人士大都有這樣一個感覺,即報修比較順利,結算時客戶不滿和爭執就比較多,而且結算人員多為財會專業出身,缺乏汽車維修相關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實踐,讓他們給客戶逐項解釋清楚計核依據,的確是為難他們了,這是許多維修企業普遍存在的一個矛盾。 參考港、台及國外經驗和一些先進維修企業的管理模式,我們認為,合理的計費程序應當是:由業務部門(他們應最熟悉本企業維修生產、工藝)接車、檢測,確定維修項目,並以此為據作出維修費用的預算,經客戶認可後簽訂合同; 車輛維修竣工後,經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簽發合格證後將車輛移交業務部門;業務部門按合同規定驗收,同時也按合同條款審查計費清單,在審查無誤後,再交客戶驗車和審查計費清單; 客戶如有疑問,應由主管該車的業務人員作出解釋、說明,直到客戶滿意;客戶確認後,由客戶到財務部門結算、出廠。 這樣,使矛盾解決在相應的合適的部門,把一些不必要的衝突化解在事前。因此,對計核費用人員來說,其知識面應相當寬、實踐經驗豐富,並能作好計價結構的科學組合,另外,還應具備較強的客戶接待能力與談判技巧。 維修結果結算費用時,注意出示維修記錄和結算清單,並根據一些維修標準核對收費價格是否合理。 資料來源: https://kknews.cc/zh-tw/car/xqloam8.html

油箱蓋打不開的應急方法與照後鏡用法

油箱蓋打不開的應急方法: 打開後行李箱,找到相對應的油箱的鈕扣,向外一拉即可打開油箱蓋. 照後鏡正確調整位置: 左照後鏡右下角對準左駕駛座門把手 右照後鏡左下角對準右副駕駛座門把手 此時視野最佳 照後鏡使用方法: 1. 車頭停車時,左後視鏡的外框下沿與路邊女兒牆切齊時,就應停車,此時車頭與牆邊還距10公分,最安全. 2. 倒車入庫,左邊照後鏡剛好能看見車位位角時,此時把方向盤向左打滿倒車,剛好能倒車進車位.. 3. 當車頭出車離開車位時,照後鏡越過旁邊車輛車頭時,此時轉彎最安全 4. 把左後視鏡直線一分為二,當後車於右半邊時,表示候車離你很遠,可以安全便道,當候車於左半邊時,表示候車離你很近,千萬不能變換車道.

小黃好賺嗎?計程車營運調查出爐 這3縣市運將收入最高

小黃好賺嗎?計程車營運調查出爐 這3縣市運將收入最高 新頭殼更新於 2020年11月12日16:13 • 發布於 2020年11月12日16:13 • 新頭殼newtalk |汪靖軒 綜合報導 交通部最新「計程車最新營運狀況調查」出爐,台北市、台南市、新竹市的小黃司機平均每月收入最高。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 新頭殼newtalk 近年來隨著網路叫車平台興起,越來越多人出門會選擇計程車來當作代步工具。交通部「計程車最新營運狀況調查」出爐,發現網路叫車快速,讓專職計程車駕駛人的空車時數、空繞里程都縮短。而收入的部分,則是台北市、台南市、新竹市的小黃運將收入最高。 交通部每兩年都會進行計程車業營運狀況調查,上一次調查是在2018年,主要調查2017年的計程車營運狀況。這次則是抽樣2萬8139輛計程車,於2020年3至6月間,採郵寄問卷並提供線上答填方式辦理,回收有效樣本9224輛,針對計程車2019年營業狀況進行調查。 根據交通部調查結果顯示,截至去年底,全台計程車車輛登記數高達9萬1898輛,較兩年前增加4294輛之多;多元計程車數量則有8683輛;各縣市中以台北市3萬1554 輛及新北市2萬2503 輛最多,二者合占 58.8%。 近年來隨著網路叫車平台的加入,讓專職計程車駕駛人的空車時數、空繞里程都縮短,時間空車率為30.2%、距離空車率29.4%,均為近年來最低,不過收入卻小幅減少,小黃司機的營業總收平均為4萬5568元,相較於106年的4萬6045元,減少477元。不過若是扣掉燃料費、維修保養等支出,全台計程車駕駛平均淨收入僅2萬5583元。 收入的部分,全台22縣市中,扣除離島三縣市來看,以台北市的計程車駕駛月收入最高,平均每月收入達4萬9992元,其次是台南市4萬7472元、新竹市4萬7650元;平均月收入最低的縣市則是屏東縣,月收入僅3萬238元,其次是花蓮縣3萬911元、苗栗縣3萬3238元。 調查也顯示,專職小黃司機平均每月休息3.9天,於營業日中,平均每天載客11.9趟、營業9.6小時、空車時間2.9小時。與2017年相比,平均每月休息天數增加,平均每天載客趟數減少,而有加入派遣車隊者較未加入者平均每月多工作0.1天,平均每天載客也多出1.1趟。 此外,專職計程車駕駛人仍以男性為主,占96.8%,平均年齡為53.5歲,加入無線電或衛星派遣車隊比例為49.6%,較2017年底減少1.5個百分點,若是有加入車隊的駕駛人,每月營業抽收入為5萬1960元,較沒加入者,月收入平均高出1萬2292元;選擇開計程車的原因以「營業時間較自由」居冠,其次是「一時找不到其他職業」、「較其他行業就業容易」等原因。 至於攬客方式,仍以「巡迴攬客」為主,占62.3%,其次為「無線電或衛星派車」,占50.5%,招呼站等候、定點排班及熟客叫車等各占2成;網路叫車平台則於近年快速增加,至2019年已占17.2%。 交通部表示,推測近年來空車率下降的原因,可能和計程車攬客方式結構改變有關,隨著無線電派車、網路平台叫車利用率提升,空車率也隨之下降。 資料來源: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oKy39w?utm_source=lineshare&fbclid=IwAR3Gucg_PRIYmY3-xcwdjLWM1gm_TeJ_-qbjfVN7ChbWErXNW-8XpABZrz4

開車路上突然被遮住前擋風玻璃,處理步驟

開車路上突然被遮住前擋風玻璃,處理步驟: 1. 先用雨刷看是否能撥掉遮蔽物. 2. 打開雙簧燈 3. 看後視鏡,其他車輛狀況,離自己有多少距離 4, 慢慢切入路肩,以人工排除遮蔽物 5. 切記緊急煞車停在路中央. https://wn-info.com/wp-content/uploads/2020/11/VID-20201107-WA0036.mp4

公路總局無權對Uber裁罰 大法庭終判出爐

中廣新聞網 2020年9月18日 下午7:17 公路總局以Uber未經申請核准利用網路平台經營汽車運輸業攬載乘客收取報酬為由,對Uber多次開罰並勒令停業。Uber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今(18)日做出統一法律見解,認定公路總局無權裁處Uber罰鍰並勒令停業,前後共2千萬罰鍰可望一筆勾銷。 大法庭指出,公路法將汽車運輸業分為9類予以管制,均需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證,才能營業或通車營運。其中,「計程車客運業」以「主事務所」位在直轄市或以外者,分別向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也就是直轄市政府或交通部申請。大法庭認為,本件裁罰案件應由「直轄巿公路主管機關」作成,而非公路總局。也就是在事權合一的管制原則下,只有交通部及直轄市政府能行使勒令停業的裁罰權。 大法庭因此認定,公司「主事務所」在直轄市台中市、台北市,才能對Uber開罰,公路總局沒有裁處罰鍰並勒令停業的權限。(圖:Uber官網) https://media.zenfs.com/ko/bcc.com.tw/504226b7aa4b9a2e841c1210c570534 a” data-reactid=”21″ /> 資料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5%85%AC%E8%B7%AF%E7%B8%BD%E5%B1%80%E7%84%A1%E6%AC%8A%E5%B0%8Duber%E8%A3%81%E7%BD%B0-%E5%A4%A7%E6%B3%95%E5%BA%AD%E7%B5%82%E5%88%A4%E5%87%BA%E7%88%90-111746289.html

做交通事故筆錄注意事項!

【錯誤】網傳「台南一名女大生年初騎機車撞上一位闖紅燈的阿婆…正確筆錄回答方式:我完全沒有看到人…回答完全沒有看到,才能避免應注意未注意之事項」? 事實查核報告#524 網傳「台南一名女大生年初騎機車撞上一位闖紅燈的阿婆…正確筆錄回答方式:我完全沒有看到人…回答完全沒有看到,才能避免應注意未注意之事項」? 發布日期/2020年6月24日 經查: 律師和警方表示,每個車禍個案的狀況不同,車禍事故除了當事人說法以外,還會參酌路口監視器、行車影像紀錄器、車禍現場、目擊證人等客觀情況,不會僅憑駕駛回答做判斷。 因此,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背景 通訊軟體流傳一張圖片,上面的文字宣稱: 「車險小常識 台南一名女大生年初騎機車撞上一位闖紅燈的阿婆,調解時阿婆兒子要求她支付賠償金36萬元, 雖監視器清楚拍到阿婆闖紅燈,但兒子仍強硬表示『就算我媽媽闖紅燈,也不代表你們可以撞她』 各位親愛的这個常識非常重要 問題出在筆錄、女學生說:看到阿婆在人行道, 我稍減速之後,阿婆突然衝出來,我煞車不及, 導致撞上。 “看到”,就有肇事責任! 正確筆錄回回答方式: 我完全沒有看到人,她突然就闖紅燈跑出來,非常突然的情況下,就撞上去,非我能預防之事。 “完全沒有看到”,才能避免“應注意未注意之事項”。 面對恐龍法律、說話也是要法律一點. 最好不要發生,萬一發生時,大家還是要自保!」 圖1:網傳訊息擷圖 查核 爭議點一、何謂「應注意而未注意」? 查核中心採訪靜海法律事務所律師曾翔。他表示,過失是指「應注意」且「能注意」,卻「不注意」。其中,「應注意」是指有注意的義務,開車在路上本來就有注意行車安全的義務;「能注意」則是本身有無能力實現注意義務,能否注意需要個案判斷。 曾翔說,如果我方在綠燈時按照速限行駛,突然有路人衝出來而導致事故,駕駛人來不及反應,就是「應注意」但「不能注意」,因此就不會被認定有過失。 爭議點二、傳言提及在製作車禍筆錄時,「回答看到,就有肇事責任」、「回答完全沒有看到,才能避免“應注意未注意之事項」,是否屬實? (一)曾翔指出,每個車禍個案的狀況不同,並不是駕駛人回答「完全沒有看到」,就會被判定為無過失。傳言所稱「要回答完全沒有看到,才能避免『應注意未注意』之事」,是錯誤的法律見解。 曾翔說,法院會考量客觀情況,不會單就駕駛人自己的說法來判斷。例如:有長長的煞車痕,當事人辯稱說沒看到行人,法院也不會採納此說法,沒看到又何必踩煞車。 (二)查核中心採訪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交通大隊說明,不管開車或騎機車,駕駛人只要行經行人穿越道,就有停看是否有行人穿越的義務。不可能說沒看到行人就可以逃避責任。 交通大隊表示,如遇交通事故,北市交大的車禍審核小組除了雙方當事人說法以外,也會調閱路口監視器、檢視路行車影像紀錄器,甚至是路過行車影像,以及目擊證人的說法,因此,不可能只憑駕駛人說法來判斷肇事責任。 交通大隊補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結論 律師和警方表示,每個車禍個案的狀況不同,車禍事故除了當事人說法以外,還會參酌路口監視器、行車影像紀錄器、車禍現場、目擊證人等客觀情況,不會僅憑駕駛回答做判斷。 因此,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參考資料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

當和泰汽車代表Toyota出面籌組計程車隊,我個人認為應該是電動車的時代來臨了!

當和泰汽車代表Toyota出面籌組計程車隊,我個人認為應該是電動車的時代來臨了! 這代表著誰能繼續以計程車實際滿街跑的成績,那就是影響每年近1000億台幣一般消費者購車的選擇! 大多數的消費者會跟著計程車選耐操好保養保養維修便宜為主要考慮點. 這會影響往後的20年.20年*1000億=2萬億 等於誰掌控計程車使用車輛,誰就是未來20年車市的老大. 市場上台灣大車隊,大都會,LineTaxi, TaxiGo等都會受到影響,但應該都不是和泰的主要目標. 和泰可以輕而易舉的每年撥1-3一打此市場,只要連續5年,他就可做到此市場的龍頭地位,別人要撼動他的地位太難了!   https://www.inside.com.tw/amparticle/20795-yoxi-your-taxi?fbclid=IwAR3RPaPRxogObyq_FM0AgzAjleW_gEdUV3kJKpMWx_AK_L2hWuE8X1o11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