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核心法定條件
公司行號(法人)申領自用大貨車牌照,不受噸位限制,但數量與營業額及員工數掛鉤,且每台車皆須審查車位:
購車額度限制(營業額與勞保):
首輛車(第一台): 有實際營業事實即可申領。
增購車(第二台以上): 依最近一期 401 營業稅單審核。
總重 10 噸以上:年營業額每滿 200 萬元可增領 1 輛。
總重 10 噸以下:年營業額每滿 100 萬元可增領 1 輛。
員工核對: 須檢附最近 3 個月勞保局保費計算表,證明有實際僱用員工。
停車空間要求:
必須檢附汽車停車場所證明書(一車一車位)。
車位尺寸須達「車長+1公尺、車寬+1公尺」以上。
車位須設於公司所在地或相鄰縣市;若是租借車位,合約剩餘有效期限須滿 2 年。
二、 申辦流程與應備文件
直接向管轄「公路監理機關」提交書面申請,經實地勘查合格後領牌:
應備文件清單:
1. 公司資格: 公司登記核准公文、公司登記表影本。
2. 財稅與員額: 最近一期 401 營業稅申報書、最近 3 個月勞保局保費明細與繳費收據。
3. 停車場資料: 停車場所土地謄本、地籍圖、關係位置圖及配置圖(須蓋公司大章)、現場照片。
4. 車位租借(非自有土地): 須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約,期限須滿2年)及地主身分證影本。
5. 車輛文件: 買賣契約或發票、新領牌照登記書、強制險證。
⚠️ 關鍵提醒:
車身標識: 領牌後,車廂兩側必須加漆「公司行號名稱」,車門須加漆車牌號碼及總重量(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42 條)。
嚴禁非法載客/載貨: 「自用」大貨車僅限載運自家公司的貨物。若幫他人載貨並收取運費,屬違反《公路法》之白牌車營運行為,將面臨高額罰鍰並吊扣牌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