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車損的賠償金額的判斷上,會計算折舊,不會像修車廠估價單所示金額那麼多,但並不是所有的項目都需要計算折舊,民眾在調解、訴訟前應該做功課,免得不小心喪失權益喔。
零件才需要計算折舊
最高法院77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意旨:請求賠償物被毀損所減少之價值,得以修護費用為估價標準,但以必要者為限,例如修理材料費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
最高法院80年度台上字第2476號判決意旨:關於賠償車輛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得以修復費用為估定之標準,但以必要者為限(如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
所以實務上會計算折舊者,係指「零件更換」而言,以新零件替換掉原本車上的舊零件,應予折舊,如果是超過車齡5年的車,零件會被折舊到只能求償10%。